问题 | 机动车交强险不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赔付情况: 有一些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主要指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一般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交强险能否拒赔 交强险能拒赔。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付: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 2、驾驶员醉酒;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6、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的财产损失; 7、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电、停车、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 8、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而造成的损失和贬值。维修后价值造成的损失等各种简接损失; 9、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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