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发放,即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发放。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 失业保险 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