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自己名下的车方法如下: 1、正常注销的车辆,只需提交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相关证件,持车辆到车管所注销即可。但车辆非正常注销,如车辆丢失,则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2、如果车辆被盗或者信息被冒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立案后半年内没有找到车辆,公安机关会给你开具证明,你可以凭公安机关的证明去车管所注销。但如果车辆因经济纠纷或刑事案件被法院查封,导致无车,只能在法院解封后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