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使用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可以签订协议,并在房产证登记时注明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婚後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协议约定或法定情况,一般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後购房,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要证明或者将来属於一方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房产证登记时注明,则属於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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