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带户口本可以再婚吗? |
释义 | 再婚女方不可以不带户口本。结婚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所以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必须携带户口本,否则无法进行结婚登记。 一、结婚需要户口本么 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户口本能领结婚证吗 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本,但是仅有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二婚领结婚证必须带离婚证吗 二婚可不带离婚证去领结婚证。双方离婚后再婚登记时,无需携带离婚证书。但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发行的证明书、证明书,询问有关情况。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向双方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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