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机动车转入登记处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常州机动车转入登记办理流程 1.持齐全凭证资料到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区交验机动车、拍取机动车照片; 2.机动车查验合格的,持齐全凭证资料到6号楼大厅排队办理转入登记; 3.窗口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出具受理凭证; 4. 到机动车选号处选择号牌(自编自选和“五十选一”两种选号方式); 5. 持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6.到6号楼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合格标志和临时号牌; 7.两日后凭临时号牌至车管所1号楼17号窗口领取正式号牌,并至3号楼南侧安装号牌。其中,摩托车号牌、大型汽车号牌需要一周后方能领取正式号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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