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死亡遗属能获得哪些补助? |
释义 | 退休人员死亡遗属补助范围及办理所需材料。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弟妹等,年龄或劳动能力有限制。配偶有固定收入时,应提供收入证明。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根据遗属情况,需提供学校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孤身一人或人户分离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一、退休人员死亡遗属补助哪些人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二、遗属补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结语 退休人员的死亡遗属补助适用于以下亲属:父(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母(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未满16岁的子女或正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满16岁子女,以及未满16岁的弟妹或正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满16岁弟妹。遗属配偶如有固定收入,其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扣除标准由各地区确定。办理遗属补助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与职工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生活来源证明等材料。根据遗属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就读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孤身一人或人户分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