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保证方式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 在主 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 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 仍不能履行 债务 前,有权拒绝向 债权人 承担保证责任。而 连带责任保证 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