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直接走人是否违法? |
释义 | 劳动者可随时终止不违法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定期劳动关系。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专项培训或服务期约定,劳动者无责任承担。 法律分析 不违法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未签订,员工突然离职,用人单位的权益如何保障? 当劳动合同未签订而员工突然离职时,用人单位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不依赖于合同的签订,而是基于实际工作的事实。因此,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解决离职事宜,如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其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劳动证明和工作记录,以证明其在单位工作的事实和期间。最后,如果员工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尽管劳动合同未签订,但用人单位仍然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未签订并不影响用人单位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解决离职事宜,支付相应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要求员工提供劳动证明和工作记录。如果员工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权益。劳动关系的存在基于实际工作事实,合同只是一种形式,用人单位仍然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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