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不给办理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若未办理或拖延办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 综上所述,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遭遇此类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