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查封房子多久会执行拍卖? |
释义 | 法院查封房子多久会执行拍卖?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查封的房产以清偿,具体没有说明多久可以进行拍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拓展资料一、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二、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三、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民事裁定书;(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六)地税完税证明;(七)契税证明。注意: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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