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终止探视。法律规定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无权取消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但是如果一方的探视,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中断探视的权力。一旦另一方终止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便可以恢复对子女的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