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是必须迁出。 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女方户口迁出进行裁决,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一般需要及时办理。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一、离婚分户需要当地村委会签字吗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一)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二)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三)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二、贫困户离婚后如何处理 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