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租出去了,管理费谁交 |
释义 | 一般来说,车位租赁只是出租车位的使用,管理费应由使用者承担,这类似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收视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当然,如果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时按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车位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指导。由于车位管理费一般是由业主与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因此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时间也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吗 买了车位要交管理费。 一般购买车位的合同会约定物业提供保洁、保安、照明等服务,所以需要缴纳车位管理费。具体如何交纳以购买车位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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