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可以加赡养条件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立遗嘱可以附加赡养义务。1、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以最后的意思表示为准。3、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遗嘱部分无效。4、遗嘱中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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