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护律师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一、律师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律师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就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此外,律师在侦查阶段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例如为犯罪嫌疑人申诉,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法律咨询等等。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司法机关在七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办理取保候审的答复。如果同意,应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犯罪嫌疑人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之后,就可以被正式取保。 二、律师可以为哪些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3、犯罪嫌疑人犯有严重疾病。 4、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5、侦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未超过法定的期限。 6、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人认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 三、嫌疑人在取保阶段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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