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上市为目的的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拟上市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合法; 3、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持续经营时间一般应当在3年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