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2、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风险提示: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的条件:1、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2、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