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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证人的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因作证耗费的金钱,司法机关应当给与补助,并且保证其人身安全。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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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