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衡水工伤认定申请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衡水工伤认定申请依据节选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三、衡水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费由省经办机构征收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事项,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3、当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