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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住证星期天可以办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公民离开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的话,那么就应当到所在地区办理暂住证,以便享受当地地区的福利政策。
    一、暂住证如何办理?暂住证过期如何续期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六)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暂住证如果要到期了想要续办,那么会比之前第1次申办要快很多,直接在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毕的。办理时只需要准备好要过期的的暂住证,还要带上本人跟房东的身份证还有规定的照片等等,然后直接到暂住地的派出所先进行申请然后办理即可。
    二、暂住证的演变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三、居住证的主要功能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暂住证续期直接到暂住地的派出所先进行申请然后办理即可。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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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