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和户主是非亲属不可以迁入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资料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