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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与抚恤金可否重享
释义
    社保和抚恤金不可以同时领取,抚恤金是在社保参保人去世后由其家属获得。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因病或非工伤去世时,养老保险基金会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世时,失业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职工因工伤去世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
    社保与抚恤金不能重享。抚恤金在社保参保人死亡后由其遗属享有。养老保险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职工工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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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