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标志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何时合同成立也需依法确定。 对此,规定了四种情况: (一)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四)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合同不公平有效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不公平可以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申请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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