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烟草局的职责如下: 1、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2、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3、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4、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5、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 6、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烟草企业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办烟草证的条件是什么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手续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营场所证明,如申请人为外来居民的,需提供暂住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