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长时间不分红可以解散公司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第三十四条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提交、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和书面报告的(二)未按照规定公告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