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费用范围有所不同,最高可达95%。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宝贵药品为70%,特殊检查和治疗为70%。医保个人账户费用可在秭归医保局及时处理资金划拨手续,外地医院需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法律分析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如下: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付出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宝贵药品按70%,特别检查和特别治疗的按70%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能够定时在秭归医保局处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拓展延伸 异地就医如何申请职工医保报销? 异地就医时,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职工医保报销。首先,职工应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流程。其次,根据要求,职工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就医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然后,职工可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接下来,人事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核算。最后,职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报销款项,或者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有所差异,职工在申请前最好与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结语 异地医保报销按照不同费用范围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从88%到95%不等。乙类药品按80%报销,宝贵药品和特别检查、治疗按70%报销。职工可通过咨询人事部门了解政策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经审核核算后,可领取或划入银行账户。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建议与相关部门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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