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房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婚前父母在买房离婚时,通常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进行分割。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父母在买房离婚时,通常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进行分割。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婚前父母出资房屋,如何认定个人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婚前父母出资房屋如何认定个人赠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父母出资房屋的权属证明上登记的是父母的姓名,则可以认定该房屋为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房屋的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出资房屋的权属证明上登记的是子女的姓名,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父母出资房屋的权属证明上没有登记子女的姓名,或者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则可以认定该房屋为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房屋的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出资房屋的权属证明上登记了子女的姓名,并且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对于婚前父母出资房屋的认定个人赠与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父母出资房屋的权属证明上登记的是父母的姓名,或者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则可以认定该房屋为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房屋的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个人赠与。 结语 父母在婚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中,这些财产归当事人一方的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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