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于杀人的故意而破坏窨井盖,致人死亡的,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并非出于杀害某个特定对象,而是针对不特定多数对象,实施了破坏公共道路上窨井盖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罪,此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亦构成本罪;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法定刑升格。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