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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职工有没有探亲假
释义
    

法律主观:
    


    职工探亲假期间有工资吗探亲假属于带薪假期吗探亲假探亲路费应由谁承担探亲假路费可以公司报销吗找法为您解答:《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根据国务院1981年3月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2条之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休息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休息待遇。”探亲假的具体规定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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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