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20年广东 女职工 生产 产假 80天。根据我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 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 工资 ,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