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收据需写明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定金担保的债权性质、种类、范围;定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定金退回的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的内容。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哪里 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相应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并非法律概念,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综上所述,定金收据需写明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定金担保的债权性质、种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