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文昌公积金贷款在哪个机构审批 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二、文昌公积金贷款审批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单身人士现场签署声明); 4、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及住建部门查询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5、首付款发票;首付款转账凭证。 三、文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 四、文昌公积金贷款审批条件 1.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在申请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婚后任意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得用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五、文昌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