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2、关于户口簿问题 3、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4、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3)、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4)、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时,需要协带本人的身份证,并且需要说明情况。 5)、因为男方父母反对,拿不到户口本!所以想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办理结婚证 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男方是否只用携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 6)、如果没有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出示户籍证明可以吗?当然可以。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的效力是一样的。 7)、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 不需要。既然有户口本还需要户籍证明干什么 8)、如果派出所询问你要求提供户籍证明的原因时,你可以据实相告,相信他们会同情你,依法出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