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可不可以处理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知识产权等,还包括长期共同使用、管理的婚前财产、复员费、父母赠予的财产等。处理共同财产需征得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无效,配偶可通过诉讼追回。购买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按出资份额共有。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可处理共同财产,但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在配偶未同意的情况下,则该处分行为依法无效,配偶有权通过诉讼追回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书面约定。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除上述情况外,我国相关政策、意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无法查清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或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送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父母明确赠予某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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