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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
释义
    无偿赠与股权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赠与是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方式,股权赠与应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赠与协议经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股权赠与需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
    一、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与股权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
    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三、股权赠与有哪些特殊的法律规定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股权赠与涉及个人所得税、优先购买权和法律程序等特殊规定。赠与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方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股权赠与是股东无偿转让股权给他人的一种方式,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股权赠与应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赠与协议经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应遵循公司法规定,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在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满30日未答复方可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协商不成,按各自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章程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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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