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未分配利润属于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于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转让了对应股东对公司财产权益的管理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价格应包括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单独计算。根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公司资产价值相应降低,股权转让价格相应降低。未分配利润不分配的,股权转让时,转让人应当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作为应税所得额;利润分配实施的,转让人分配的红利纳入转让人的整体最终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