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上门讨债不违法,但讨债方式恶劣涉及到暴力讨债、私闯民宅则违法。债权人文明依法的讨债行为受法律保护,涉黑暴力等违法手段受法律约束。债权人应合理行使合法债权,除却上门与债务人协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行使合法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