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标的执行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执行法院严重超标查封财产的,应当立即解除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面对超标的查封,被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进行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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