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方法是:一、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伤势较重的,及时到医院治疗。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三、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 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