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既遂的如何认定? |
释义 |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的认定是:实施了购买毒品行为,如果正在进行毒品交易人赃并获或已经买进了毒品的。对于非以购买方式获得的毒品予以贩卖的,如祖传、他人赠与的毒品,只要将毒品带到买方约定的地点开始交易的。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在其住所查获的毒品。 一、快递毒品给自己吃会怎么判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快递毒品给自己吃的行为,若行为人是以贩卖毒品的主观目的快递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快递行为被贩卖行为吸收,只构成贩卖毒品罪。 二、以贩养吸罪应该怎么量刑 以贩养吸通常是指嫌疑人贩毒并且嫌疑人本身吸毒而且在其住所能够查获一定数量的毒品,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也就是说以贩养吸的人通常会被以贩卖毒品罪进行论处。 三、涉嫌贩卖毒品的刑罚中有死刑吗 涉嫌毒品犯罪是有死刑的。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有下列法定情形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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