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在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时,要由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人,对公司注册登记提交的设立登记所需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承诺,这种承诺方式是自主性质的,不是强制性的。注册公司需要出示注册地址,地址承诺制是指真实可靠,虚假地址由承诺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 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