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同居的处理如下: 1、双方均无配偶,则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为共同财产; 2、若一方有配偶,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3、若一方有配偶但以夫妻名义与另一方同居在一起,可以构成重婚罪。并且要给配偶和无过错的同居者支付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