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和相关规定,律师会见时间可以根据双方的时间表进行灵活安排。但是,在司法机关不同的办案程序下,律师会见时间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传唤对案件有关事项进行询问的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出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可以在羁押场所或者拘留所会见被羁押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亲属、律师可以会见被羁押或者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监狱应当保证律师与罪犯会见的权利,并根据律师的时间安排,为其提供便利。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时间可以根据双方时间表进行灵活安排。但是,在办案程序下,律师会见时间的规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