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羁押人员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律师会见,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1.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与律师会见。在刑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随时要求律师会见;在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等其他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取得准许或者准许后的规定时间内要求律师会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有权在承接委托后,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如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某种原因无法与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会见。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刑事诉讼中律师参与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随时向看守所或者拘留所申请律师会见,并且看守所或者拘留所应当及时安排律师会见。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刑事诉讼中律师参与工作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