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
释义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判多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报酬范围: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数额较大”的情形: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华津网小编温馨提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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