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民事调节书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刑事案件不能调解,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赔偿不影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但不能因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无罪。 法律分析 无效的。一般刑事案件,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公诉人与被告人的争议。所以说,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检察院还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时,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但不能因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无罪。 拓展延伸 刑事犯罪民事调节书的效力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刑事犯罪民事调节书的效力受到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节书的效力通常在一定时间内有效。具体的时间限制取决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法律条款。在某些地区,调节书可能在签署后的一定期限内有效,例如一年或两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限制,调节书可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情况下,调节书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提前失效,比如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因此,当事人在考虑调节书的有效性时,应该仔细研究适用的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刑事案件的调解无效,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书的效力受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在一定期限内有效。需注意,调解书可能因未履行协议义务等原因提前失效。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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