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有效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要求写明担保数额。不过如果当事人已经协商一致并且对合同内容并没有争议,即使没有约定金额也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可以进行补充。 一、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要如何规定 保证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的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债的变更的条件有: 1、须变更的债为有效之债。债的变更是建立在原来存在有效的债的关系上的,如果原来并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的关系,就不会发生债的变更。 2、须有债的内容的变更。这些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品质的改变;价金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变更;履行地点变更;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 所附条件的增减或除去;单纯之债变成选择之债;担保的设定或消灭;利息的变化,等等。 3、债的变更须依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依法律的直接规定以及裁判机构的裁决进行。 (1)债的变更通常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在合同之债中,合同作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当然可以因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变更。 不过当事人对于变更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是明确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并且,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 在侵权之债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当然也可以变更债的内容。如就赔偿数额、赔偿范围等都可以自由协商变更。 债的变更也可以因有形成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而变更,譬如,选择权人依法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将选择之债变更为了简单之债。 (2)债的变更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债的变更多发生于法定之债中。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且 债务的履行对债权人已经没有意义时,合同之债就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3)债还可以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而发生变更。 如对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予以变更。 4、债的变更须依法定的方式。法律要求对合同变更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照法律的规定。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变更,新增注册资本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个人可以否为公司债务担保? 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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