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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伤者出院后协调赔偿流程
释义
    车祸伤者出院后协调赔偿流程具体如下:
    1、报案;
    2、查勘定损;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结案等。
    出院后伤者协调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事故认定书以确定赔偿比例;
    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
    3、医疗费票据;
    4、住院证、出院证;
    5、诊断证明、病历;
    6、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证明等。
    交通事故索赔途径具体如下:
    1、当事人自行和解;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出院后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赔偿的具体数额,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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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