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探视权 |
释义 | 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 一、法院判决书没写探视权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望权由什么要素构成 探望权要素构成: (一)探望主体。探望权的对象是指不同居的未成年子女。 (二)探望权内容。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情感利益,包括探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玩耍、笑声等情感因素。他们互相接触,交流感情,尽量减少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伤害,让未成年子女成长为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的人。因此,探望权也是唯一没有财产内容的身份权。 (三)探望权的对象。它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中的特定地位,即父亲对未成年子女或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地位。 三、不让见孩子直接报警会怎么样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归属权做了明确的规划,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有定期探视的权利。如果抚养的一方阻扰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不让看孩子具体怎么起诉呢首先,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孩子正常生活,避免家庭矛盾再次升级。 如果对方确实有意为难,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第一,在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没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处理的,离婚后双方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就探望权问题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作出判决和调解后,在离婚后若双方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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